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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摄影旅游网网站论坛管理条例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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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 佳能EOS俱乐部讲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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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广达人宣传达人突出贡献论坛元老

发表于 2016-1-16 10:46:2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天马 于 2016-1-27 01:35 编辑

网站论坛管理条例

       一、网友在注册本网站论坛帐号、昵称和发表帖子之前,请仔细阅读本管理条例。
      
       网友参与本论坛的一切活动,均视为已熟悉并接受了本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所有条款。
   
       二、网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,遵守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和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,独立承担一切因你自身行为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法律责任。

        三、帐号注册及管理

        1、网友不得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字、以及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;

        2、网友不得注册具有反面意义的不文明、不健康之ID或昵称;

        3、请勿以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、字号、艺名、笔名作为昵称;

        4、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、引起他人误解的昵称;

        5、网友在注册帐号时,应提供网站要求提供的必要信息。

        6、网友因ID涉及到个人稳私或他人利益的,网站有权封号。

        7、注册帐号绝不允许借用,一经发现立即永久冻结帐号。

        8、网站拥有管理所有帐号的一切权力。若某帐号违反论坛管理条例,将向其提出警告。若警告无效,管理员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冻结该帐号,或封杀该帐号所用ID地址申请新帐号的权限。

        9、在特殊情况下,管理员可以无须警告而直接删除帐号。

       四、发帖规定

        1、会员不得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文字和图片:

       (1)、反对共产党和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
       (2)、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
       (3)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       (4)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       (5)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
       (6)、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
       (7)、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
       (8)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       (9)、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;

       (10)、所有发帖均不得在图片或文字中镶嵌任何通信联络方式,如QQ号、微信账号、微博账号和电话号码等;

      (11)、供求销售、广告或类广告的贴,本站有专门的供求信息栏目可以提供给大家发布。

        2、发帖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,请勿发表带有人身攻击、谩骂、诋毁的言论。

        3、会员请勿发表未经公开报道、未经证实的消息。尤其是涉及具体、真实的人名和所在单位时。证实的权力仅限于国家的相关机构和官方媒体。个人的经历不能作为消息真实的理由。

        4、图片贴每帖不得少于三幅图片,并且按主题分类发到对应的主题板块里,请勿发表与所在讨论区主题无关的文字和图片。

        5、网站拒绝发表时政新闻和评论,如有违反将视情节给予警告、禁言和删除帖子,不听劝阻者永久封号。

        6、不得恶意灌水,不允许重复出现纯水帖或纯表情的贴子。如:灌,哈哈,好,哦,路过,ttt,???……。完全相同的帖子请勿一文多发。本站不支持发布任何除标题外的零字节帖子。

       7、网站论坛不欢迎转帖,请大家发表属于自己的图片和文字。

       8、本站不欢迎寻找枪手之类的帖子和其他一切公然寻求造假的广告,不欢迎关于网络赚钱的广告,一经发现立即删除。与讨论有关的广告只能发于相应的版面,且请在24小时后自行删除,不听劝阻者永久封号。

       五、发帖管理

       1、违反第四条《发帖规定》的贴子将直接删除,发帖者不听劝阻继续发帖将永久封号。

       2、版主有权在未进行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删除任何文章,且在删除后不会一一做出解释。

       3、对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、发布反党反政府言论、泄露国家机密、为****等邪教宣传目的用户,一次违反即永远封号。网站同时保留配合相关机构深入调查的权力。

       4、凡在帖子中出现污言秽语的,不管是主动攻击还是被动还击,一经发现将立即清除。同时冻结帐号3天。

       5、发布网络挣钱广告者封ID。

       6、会员若对删帖有异议,可以在相关版块提出质询,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解释。

       7、对违反站规的帖子,任何会员均可以向版主和网站举报。

      六、版面管理

       1、网站总版主和版主拥有管理版面的全部权力。对违规帖子,网站总版主和版主在必要时可以关闭该帖。

       2、网站总版主和版主拥有对会员发帖的修改权力,如果会员不同意修改请在发帖时注明。网站总版主和版主根据具体情况对会员所发的不同意修改的帖子,有拒绝发帖和删除帖子的权力。拒绝发帖和删除不同意修改的帖子,网站总版主和版主可以不做出任何解释。

       3、申请地方俱乐部:请在“论坛公告区”发帖,说明需要申请的俱乐部名称,地方俱乐部的设立应符合网站的有关规定,且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。若站长审核同意后设立地方俱乐部,则申请人自动成为第一任俱乐部负责人。

       4、网站保留随时取消和调整任何版面版块的权力。并且不接受会员质询。

       七、隐私保护

       网站拥有完整的在线隐私保护制度和完善的安全保障技术和设施,除非根据法律或政府的强制性规定,在未得到会员的许可之前,网站绝不会把会员的任何个人信息提供给任何无关的第三方(包括公司或个人)。

        八、关于版权

        1、网站论坛的所有帖子均只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网站观点。发帖者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、著作权、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第三方权利。如果有侵权行为,发帖者将负全部责任。

        2、网站首发帖子的版权属于作者本人与网站共同所有。转贴请注明作者、出处,并保持文章和图片完整。如有采用的个人和单位,请与作者本人或网站论坛联系,经本人同意后方可采用。

       其中,由网站组织的专家评论、原创评论和专家在线访谈、网站论坛的图片、游记等帖子未经网站和作者书面授权时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于任何媒体。否则,网站将视为侵权。

       3、网站论坛转贴文章,请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。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,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。
   
       4、凡是发布于网站论坛的图片、帖子或跟帖,本网站均有在本网站使用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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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跃会员热心会员推广达人

发表于 2016-1-22 13:08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


谨遵条例,开心分享、快乐发帖!支持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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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-19 14:10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学习!支持照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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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-20 14:43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准守论坛纪律,支持总部的决定!努力协作各位领导,做好我们的工作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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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-20 14:43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尊守论坛纪律,支持总部的决定!努力协作各位领导,做好我们的工作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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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-21 22:13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总部的决定!一定尽心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!遵守网站的一切规章制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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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-21 23:47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遵照执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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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-25 23:10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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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-30 08:21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学习条列 认真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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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3-6 16:02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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